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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婚时隐匿财产200万元 法院罚其6万元

2015-12-18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大亮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本着好聚好散原则,双方协议离婚。没想到,离婚后女方却发现,男方悄悄隐瞒了两百余万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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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也就在法庭进一步调查中,这份委托书却露出了马脚。委托书出具时间为去年4月,而张科所持有的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银行卡开户时间竟为去年的8月。“4月的委托书咋能预测到8月的银行卡账号?”

  最终,法院认定,张科提交的是虚假证据不予采信。同时因张科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向张科作出罚款6万元这一处罚。

  隐匿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张科、李颖二人还有一名智障孩子。双方协议离婚时明确,孩子由张科抚养,李颖不用承担任何抚养责任。考虑到这一具体实情,对于协议离婚后发现的200余万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鉴于张科存在重大过错,李颖分得100多万元。张科分得90余万元。法官表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可少分或不分这一财产。

        离婚后任何一方发现另外一方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请求分割夫妻财产。不过法官同时也表示,现实生活中,虽然期待夫妻间能够相互尽到忠诚义务,但也需随时注意家中财务状况。即使无法掌握确凿证据,但只要发现线索,可通过在诉讼中依法申请调取证据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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