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好聚好散原则,双方协议离婚。没想到,离婚后女方却发现,男方悄悄隐瞒了两百余万财产。最终,女方诉至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这一夫妻共同财产。
日前,郫县法院审结了此案。因男方在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男方被罚款6万元。对于这200余万,法院也根据相关规定,多分给女方。
离婚后发现男方隐匿财产
张科是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高管,因夫妻感情不和,此前,张科和妻子李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双方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并同时明确,就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双方必须保证真实,无任何隐瞒。离婚快一年,李颖无意中掌握这样一条信息,双方协议离婚前十多天,张科两张银行卡内,出现了大额现金转移,总金额达到两百多万。而这两百余万,离婚协议中并未交待。考虑到男方可能存在隐匿财产行为,李颖诉至法院,请求对新发现的两百余万夫妻共同财产予以重新分割。
弄巧成拙,男方被罚6万
法庭上,张科表示,上述两百余万款项,并非自己所有,真实是代收公司的业务款。为进一步佐证这一说法,张科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盖有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公司的确曾利用张科私人账户用于转款。其中还特别注明所利用的银行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