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10年,对VOCs的控制才正式列入国家防治议程,2013年,大气十条细化了需要控制VOCs的重点行业。而控制VOCs的排放,收费是不可或缺的办法。其实在上海收取“雾霾费”之前,有的城市就已经启动VOCs排放收费工作。高昂的排污成本,有助于倒逼企业的污染治理。
不过,VOCs排放收费,目前还面临许多困难,包括,排放量的计量方式难以确定,有些像橡胶等的污染源不确定,怎么产生并不清楚。也因此,重点物质的监测方法难以制定;VOCs有关的行业标准太少,大量涉及VOCs排放的行业仍然没有覆盖到。
更为重要的是,VOCs排放收费,会不会延续排污费的弊端。现实中,排污费在许多地方实际上成了“养人费”,一些环保部门甚至以污生财,放水养鱼。按法律规定,地方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应当上缴财政,用于环境治理,但实际上,许多收上去的钱被返还到某些地方环保部门,被用于造楼盖房,发工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