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制造雾霾要收费了!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
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同时,为加快污染治理进度,鼓励高水平治理,根据排污者污染治理情况和排放水平,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
“雾霾费”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因为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其排放到大气中,经过光化反应,造成二次污染,故而上海决定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于是媒体在报道此项排污收费时,将其直观而生动地描述为“雾霾费”。
当然,这个“雾霾费”的称呼,也容易因其简化而引起公众的选择性注意——“雾霾费”是否就是排放雾霾的费用和成本,甚至就是制造雾霾的“牌照”?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收费就可能意味着放行,意味着行为被允许。所以,面对“雾霾费”的报道,网络舆论表达了普遍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