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线监测“造假病”根治不了,征收“雾霾费”显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为部分企业为了不缴或少缴这种费用,很可能会在监测方面“做手脚”。据说,这类造假的方式方法高达10多种,无疑对地方监管部门提出了严峻挑战,有没有有效办法预防环保监测造假,还有待观察。
要想预防监测造假,除了规范在线监测技术、完善技术监督手段外,还应该多一些突查暗访,有奖鼓励内部人举报;一旦发现造假,对造假企业要严厉惩罚,只有如此,企业才不敢打“歪主意”。另外,由于企业对地方就业、税收、GDP有贡献,地方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执法,也关系到征收“雾霾费”的效果。
现在,最希望其他地方像上海、北京一样,早日开征“雾霾费”,因为现在正是冬季,属于“雾霾季”,早收“雾霾费”,公众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