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人看来,征收“雾霾费”这一治理手段有些“温柔”,对排污企业应该依法重罚或者关停。还有人认为,征收“雾霾费”会让某些企业感觉“排污合法化”了,企业交“雾霾费”之后可能没有了责任感、负罪感。而在笔者看来,这一经济治理手段充实了“治污武器库”,具有不可替代性。
真正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如何让征收“雾霾费”发挥出应有的威力?从相关业内人士提供的信息以及过去存在的问题来看,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有监测企业人士指出,现在还没有出台VOCs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致使目前VOCs在线监测技术方法驳杂,良莠不齐,市场混乱。再比如,有环保领域专家指出,绝大部分企业未受到有效监管,部分地区VOCs排放的监管甚至处于空白状态。如果地方有关方面对排污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监管监督,显然很难让这一收费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这让笔者想起了在线监测造假问题。据环保部统计,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然而调查却显示,监测设备基本形同虚设,监测数据造假很常见——不仅很多民企存在造假,连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这样的国企也在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