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否真的如此,于公共部门来说自然是心里清楚的,而于公众来说是笔糊涂账。所以合理收取雾霾费的前提在于,政府应当公开此前空气污染治理的费用,以及相关费用的去处,以及这些费用所应当取得的成效和现在人们得到的实效。若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收取的雾霾费谁又能保障是用于雾霾的治理呢?若缺失了成效的评估,那么雾霾的治理就会步入收费就没有雾霾的逻辑陷阱中。
且更为重要的是,雾霾费作为一项政府收费,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必须解决谁有权决定公共产品可以收费和收多少费的问题,当然,这个决策者不能只是政府自己,必须有第三方。程序的正义,始终是确保结果正义的前提。
雾霾牵动人心,治理迫在眉睫,但所有的治理措施都应本着科学、有效、合法、合情的基本原则,否则,将偏离原有的治理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