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乎是当前社会的共识和通行的环境治理法则。但人们担心的是,一旦向这些企业开征雾霾费,企业增加的成本最终极有可能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于是最终的结局依然是民众为企业的污染买单,违背了雾霾费的收取目的。
尽管企业成本的转嫁与向污染企业收取雾霾费,并不属于同一公共部门所面临的同一个问题,但因彼此绕不开斩不断的种种牵扯,使得公共部门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如果换种方式来表达这样的尴尬,开征雾霾费真的对治理雾霾有效果吗?人们在收取雾霾费的过程中,很难把雾霾费与治理雾霾联系到一起,反倒是觉得这是公共治理的惰症。
回过头看看,很多公共治理难题,最终似乎都导向了收费这里,试图用费用杠杆来达到所谓的治理效果,城市拥堵如此,空气污染也如此,似乎之前公共部门没有治理好环境问题,是因为钱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