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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馆长"挪用公款"获刑 又以无犯罪事实撤

2015-12-17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江海来上诉后被驳,他又向安庆中院提出申诉。3年多了,江海来终于给自己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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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来上诉后被驳,他又向安庆中院提出申诉。

  2014年,安庆中院决定再审,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潜山法院重审。让江海来意外的是,未及法院判决,2015年7月,潜山县检察院决定撤回对他和刘某某的起诉。律师毛立新在接受此前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检方撤诉后,须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才算真正终结。“不起诉决定和无罪判决,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潜山县检察院撤销该案的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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