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打击不良营商两月9名药房职员被捕
面对药房的天价药陷阱,身在异地的游客到底该如何应对?警察、消委会、海关,又都行使着怎样的职能?带着疑问,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连线香港海关,得到海关的独家回复。
香港海关在对华西都市报的回复中表示,为打击药房的不良营商手法,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海关就展开了为期10周的“黄金战士”行动。
据介绍,在行动的第一阶段,海关发现有2间药房涉嫌使用低开高收的误算手法,以“斤”变“两”或者以“斤”变“钱”误导顾客,榨取高昂收费,还有4间药房涉嫌使用“以假乱真”手法,以外观相似的产品充当知名品牌出售,行动中有9名药房职员被捕。
此外,华西都市报记者还发现,香港消委会也在8月对在港的7家药房进行点名谴责,批评他们以极恶劣的销售手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关对每宗个案都会深入调查及搜证,在足够证据下,会作出检控,”香港海关在回复中表示,审讯期间,法庭可传召涉案投诉人作供,供词有助于決定是否将被告定罪。而以前也有内地投诉人赴港做供,令不法商户被定罪。
而在香港的《商品说明条例》中指出,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遗漏、饵诱式广告宣传、威吓性的营业行为、先诱后转销售行为、不当地接受付款等六大不 良营商手法成为主要打击对象。《条例》中提到,任何人违反公平营商条文,可能受到刑事检控,最高可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
在去年12月的海关行动中,一间位于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药店,店员以误导性手法隐瞒药材玛卡的价格,直到切片后才告知顾客是680港元一钱,这被海关当场揭露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被告最终被判囚6个月,缓刑3年。
“香港海关会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的不良营商手法。”香港海关在对华西都市报的回复中这样表示。
律师建议
妥善保存收据 可提交交易惯例作为证据
如何避免遭遇到天价药,假如遇到又应该如何维权?对此,两位专业律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法学会客座教授陈军律师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由行游客如果在港遭遇天价药,那么只能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 访港游客并不清楚香港市场的情况,在购物前一定要多查询、多比较。购买参茸海味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商户,更加要避免在付款前药品被店员切片磨粉等加工。如果 用信用卡结账,一定要看清数额后才签账,更要妥善保存收据以作为参考和证据。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在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向消委会、海关等机构投诉举报后,一方面相关机构会进行 调解或者调查,另一方面,当商家和消费者就消费协议各执一词时,在没有录音等证据的情况下,所购买药品的通常价格和市场的交易惯例,也可以作为参考材料交 给这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