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凤献很着急,连忙发动周围的人帮忙寻找,一个小时后仍未找到李仲杰,想到最近听说人贩子抓孩子的传闻,郭凤献害怕了,连忙打电话报警。同时还电话通知了远在深圳的儿子与儿媳,两人接到电话后连夜乘车赶回家。
经多方寻找,当晚10时左右,郭凤献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的副驾驶位置发现了李仲杰。这辆车就停在陈彬的铺面对面。打开车门后,发现孩子早已没有了呼吸。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经诊断,确认李仲杰已经死亡。噩耗传来,张娟晕倒在回家的客车上。
事后,藤县公安局经调查发现:涉事车辆副驾驶室上有死者呕吐物,车内玻璃有死者指纹,现场无挣扎痕迹,车内温度为39℃。综合其他依据作出鉴定意见书,认定李仲杰系中暑死亡。
被告称原告监护不力
李强、张娟事后经了解得知,这辆车属陈彬所有,因车的门锁已坏,无法上锁,两夫妻认为,陈彬的车辆门锁坏了几个月却不维修,并把车停在公路边, 没有尽到保管责任,与李仲杰中暑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陈彬应承担事故40%的次要责任。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为此,李强、张娟将陈彬诉至法 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