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张琼表示,齐某所说不实,首先,孩子才4岁半不会请钢琴老师。据她了解,女子方某是临沂市平邑县一所乡镇小学的老师;其次,齐某所说的爆炸事件发生于2011年,事发时她刚生完孩子在坐月子,“哪个女人不会去救自己的丈夫?而且刚生完孩子感情很好。”
张琼说,虽然家里的经济大权由她掌握,但齐某每次跟她要钱,她都很“慷慨大方”。她表示,在她举报后,齐某已被停职。
12月17日,临沂市交警支队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员告知,此前齐某一直在该处工作,但在举报事件发生后,齐某已经从支队被调到河东交警大队工作,目前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举报事宜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