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伦华
黄林波告知,今年9月15日,他在常熟国际学校官网上,也看到一篇曹伦华所作的名为《为教育人生点亮四盏明灯——记曹校长讲座》的文章。黄认为,曹伦华的讲座报告内容与自己的创作更加一致。9月23日,黄林波对江苏常熟国际学校官网的做了公证,用以诉讼维权。
被告辩护律师:对方涉嫌敲诈
12月16日,苏州虎丘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黄林波亲自到场,曹伦华本人没有出庭,而是委派自己的代理律师替他出席。针对黄林波的起诉,曹伦华的代理律师反驳道:“曹伦华并未侵犯黄林波的著作权权,他演讲内容都是根据他自己几十年的教学经验,而他本人也早已在38年的教育实践中付诸了‘四个点亮’的观点,这并非原告的独创。”
曹伦华的代理律师称,曹校长作为资深的教育工作者,能讲出上述观点不足为奇,“原告不享有著作权,也就谈不上侵权了”。其次,曹伦华的律师认为,黄林波于今年9月在天涯论坛上发布了相关帖子,内容污蔑曹伦华,侵害其名誉权,对此他们保留对黄林波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了解到,就在黄林波将有关曹伦华演讲报告涉嫌抄袭自己作品一事发在网上后,曹伦华曾与其联系,表示可以购买1500本、定价为49元的《好教育点亮人生》。在当天开庭上,黄林波出示的一份短信显示,他希望曹伦华能购买6000册该书,总价30万元。曹伦华的辩护律师表示,黄林波要求曹伦华购买30万元的天价书,“涉嫌敲诈”。但黄林波表示自己并非敲诈,而是与被告的一种协商。
曹伦华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呈送了包括曹伦华本人所获得的荣誉证书,以及他倡导教育理念的文章,还展示了曹在担任苏州外国语学校校长时的一系列文章等共12组证据,以证明“四个点亮”并非黄林波原创,曹伦华本人的教育经验足以写出这样的演讲内容。
主审法官表示,相关证据仍需进一步核实。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