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初,王玉虎的家人委托陕西省渭南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民为王玉虎辩护。
耿民律师在会见王玉虎时,王玉虎称遭受刑讯逼供,其颈椎、腰椎多处骨折。律师同时还发现该案卷宗存有多处矛盾和疑点。
尽管如此,当地法院还是认定王玉虎就是强奸杀人的凶手,因其年龄未满18岁,所以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尽管当时律师提出了对死者体内提取的DNA进行鉴定的请求,但法院并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
1991年5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了对王玉虎的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
全国人大责成再审
1992年3月,耿民携案卷材料,第二次前往北京。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把材料转给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最高法院和河南高院对该案进行全面复查。
1994年的最后一天,河南高院对王玉虎案件再审裁定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三门峡中院重审。
1996年7月11日,王玉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被释放。
事后,律师才在卷宗里发现,原来警方已经进行过DNA鉴定,在死者尸体上提取的DNA并不是王玉虎所遗留。
而在该案件中疑点最大的一名嫌疑人,已经因为涉嫌其他犯罪,被判处死刑并执行。也就是说,真正的凶手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警方送达终止侦查决定
从那时起,耿民律师就开始了为王玉虎申请国家赔偿,但由于王玉虎是取保候审,依旧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对他的侦查并没有停止,因此国家赔偿始终没有能够启动。
该案件于2015年11月被媒体披露后,迅速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就在12月4日,警方终于作出了决定:终止王玉虎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