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当年抛弃患癌妻子搞婚外情 如今无人养告子女
然而,早已成家立业的3个子女对这个老父亲根本不理不睬。黄老汉只好将众子女告上法院,索要赡养费、医药费。12月15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3个子女还是要支付老父亲的生活费。
晚景凄凉
老汉状告子女求善待
有过两段婚姻的68岁黄老汉共有4个子女,均已成年,老大已经40多岁。
“我孤身一人,因身患多种疾病,行动不便,只求在古稀之年儿女们能善待老人,让我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生活,安度终身。”今年9月,黄老汉一纸诉状,将4名子女都告上了邕宁区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明明儿女不少,黄老汉为何自称孤身一人、晚景凄凉?黄老汉说,都是因为他的两段失败婚姻。1973年,他与第一任妻子阿坚登记结婚,婚后生下3个子女。2000年,他与阿坚离婚,又于2001年9月与阿巧结婚,生有一子。谁知到了2011年11月,他又与阿巧离婚了。如今,黄老汉独自一人租房居住。
随着年纪的增长,各种疾病也找上了黄老汉。今年以来,先后数次住院花去了他4.7万余元医疗费。可除了最小的儿子帮他付过一些医药费,其他3个子女均对他不闻不问。
黄老汉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他向法院主张4个子女应该分担他的医疗费,每人分担1.19万余元,每人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直至他终老。因为小儿子才刚刚参加工作,他可以不向小儿子“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