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刘某10年前就和陈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因为后来陈某进了监狱,刘某就嫁给了一个重度智障的男子,并生了两个中度智障的女儿。
去年在陈某出狱后,刘某突然离家不告而别,跑去跟陈某同居,不料被丈夫家里知道,于是丈夫家将刘某和陈某以通奸罪告上法庭。
由于两人同居1年多,共通奸372次,法官最终判刘某赔丈夫家新台币50万。这次数就吓到小编了,法官大人统计数字是也被“污”到了吧?这是平均每天就一次的节奏啊,小编我这智商果然是不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