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朱某回复的短信称:“非常抱歉!由于在这次活动细节上说明不够具体,导致引发社会舆论和对本店的诋毁,我们没有存在欺骗顾客的想法,由于舆论和压力较大,本店暂时停业整顿,对于造成不便的顾客,我们深感抱歉,并希望广大朋友谅解。”
14日多次联系该餐厅负责人朱某未果。在发该文章的公众号上,文章已因“经用户举报,发现此内容诱导分享”被删除。
“商家发布的微信‘集赞’广告促销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集满规定数额的‘赞’属于完成邀约,双方由此形成合同关系。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商家不愿意兑现承诺,消费者有权提出民事诉讼。”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报建律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