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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已获减刑 仍最少服刑22年

2015-12-14 来源:法制晚报 编辑:大亮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北京市高院通报,称已对62岁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减刑案、57岁的薄谷开来减刑案做出裁定,分别将两人死缓刑罚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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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高院的公示,刘志军与薄谷开来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都不错,此次被提出减刑是死缓的必经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

  但无论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罪犯的实际服刑刑期不能少于15年,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告诉法晚记者,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也就是说,刘志军最少也要服刑22年,薄谷开来为17年。

  而被判14年的黄光裕,王永杰表示,即便其减刑,也至少要服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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