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
目前看,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公示原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
为了确保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我院对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罪犯黄光裕,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69年5月9日。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于2012年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黄光裕获得2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 年12月15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信件请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甲10号,邮编100164,或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7553116、87553125。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1日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