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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岁老人被民政局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2015-12-14 来源:网易 编辑:桃之妖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我老母亲活得好好的,可宁国市民政部门非要我母亲出具还活着的证明,这不是折腾人吗?”12月11日,马鞍山市博望区73岁的杨建俊老人拿着一份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派出所出具的一份活人证明对记者说道。

  随后,记者赶赴博望派出所,采访了出具该证明材料的民警王超。王超说,当天杨建俊在他40岁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为他的老母亲出具一份还活着的证明。

  王超经了解,老人家的确健在。于是对杨建俊说,对方要求你老母亲出具自己还健在的证明材料是无理要求,因为公安部前不久才出台了一项规定,对诸如公民健在等18类情况不再出具证明了。

  杨建俊央求民警,如果派出所不出具这份证明材料,他老母亲的遗孀补助就会被取消。民警王超考虑,杨建俊已经73岁了,其老母亲更是91岁高龄了,如果不出具,恐怕还会遭受来回奔波的折腾,于是就为其老母亲出具了这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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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无奈地出具了这份证明材料后,王超有话要说,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此类证明材料从今往后不再出具了,可是诸如宁国市民政部门却还在折腾群众,实在不该。就善意地写下了一段“温馨附言”:李克强总理曾经在中央相关会议上指出,各级相关部门要本着一切方便群众出发,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各类证明材料的无谓奔波。

  为此公安部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对“公民生存(健在)、死亡证明”等18类证明材料不再出具,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博望派出所本可以不出具该证明材料,但考虑到杨建俊来回奔波实在折腾,从方便群众角度出发,还是为其出具了此情况说明。但愿各级各类机关真心关心关怀百姓,今后不再出现此类不该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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