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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70名工人镉超标10倍 鉴定称构不成职业病

2015-10-23 来源:中广网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产镍镉电池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明扬电池厂的工人近日向媒体反映:他们最近体检后发现身体里尿镉含量超标,有的甚至超标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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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山区安监局孙亚强表示,10月16号他们对电池厂的复查后发现整改仍然没有到位,已经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按照疾病防治法第73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5至20万元的处罚。

  那么安监局对这些企业平时日常的检查和监管又是怎样做的呢?孙亚强解释,这种情况目前在安监系统普遍存在,锡山区大概有五六千家企业,安监局总共就21个人,执法人员大概10个人不到。“每家每年都做到一次检查,这个肯定是做不到的。”

  据了解,目前电池厂一共有近70位工人进行了体检,大多数存在的情况都只是尿镉含量超标,而是否能构成职业病,无锡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部副主任林洁表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观察对象是尿镉超过5;在尿镉超过5的基础上,β2微球蛋白和尿视黄醇结合蛋白有其中一个超过正常值,就可以划到轻度毒的范围里,轻度镉中毒可鉴定为职业病。

  目前现实的情况是,工人们身体里的镉金属含量超标,超标的镉金属是否已经对工人的身体造成了事实伤害,无锡市疾控中心林洁主任表示目前还很难确定,镉金属有个特点,它在身体里面的半衰期比较长,排泄慢,会沉积在骨骼、肾脏里,但是到底会对身体造成多大伤害真的不是很确定,甚至每个人的情况也可能是不一样的。

  林洁进一步介绍说,根据国家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的要求,对无法构成职业病但是尿镉超标的工人属于观察对象,这家企业都有责任给工人们每年做一次定期检查,直到身体里面的镉金属元素回到正常范围值。据了解,认定标准、监管还有维权一直是职业病投诉的焦点。

  这些工人虽然查出了体内镉超标,但依据现行标准,还够不上职业病。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宏表示,按照现行职业病标准这些工人很难维权,但只要证明镉超标与企业有直接的关系,企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止记者发稿,无锡锡山区明扬电池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工人的检查还在进行当中,如果构成职业病,工厂会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负起责任,对部分尿镉超标的工人进行换岗和带薪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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