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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半岁侄女 仅获刑5年

2015-12-14 来源:腾讯新闻 编辑:大付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昨天,“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徐云弟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

庭审时的模拟娃娃

  庭审时的模拟娃娃

  北青报记者走访时发现,徐浩从徐家院内抱走丫丫后,直至犯罪目的地半山墓地,大约一二里地的路程。

  徐云弟说,徐浩在上山过程中,至少遇到三拨村人,问他抱孩子干吗去,他都一笑了之。虽然徐浩坚称是在其间土路上作案,但余华坤经走访现场确认,他是在坡上墓地下手的。

  “那里既少有人迹,也便于居高观察周围。”她的推断,在庭审时,得到了徐浩的招认。

  5月21日,丫丫遭性侵案在政和县法院一审开庭。开庭前夜,余华坤和来自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的援助律师李桂梅仍在研究案情。

  “我发现,侦查案卷中徐浩的供述,在前后关键细节上有很大出入。当时的现场到底是怎样的?徐浩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如果能让‘犯罪现场’再现,应定有助厘清案情。”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李桂梅的脑海。

  当即,两位女律师开始在政和县城商业街寻觅。当一个身着红格衣裙、眼睛溜圆的娃娃玩偶出现时,她们眼前一亮:这个忽闪着眼睛的娃娃,不仅和丫丫一样可爱,最重要的,是个头与事发时的丫丫无二。随后,她们又买了案发时丫丫所穿同码、同颜色的纸尿裤。

  庭审时,当法警把身穿纸尿裤的娃娃递向被告人时,他瞬间情绪失控:开始用双手捶打头部,以至于法警不得不给他戴上手铐。

  在主审法官再三坚持下,崩溃了的被告人不得已草草把作案过程演示了一下。

  庭审模拟令嫌犯“崩溃”

  “拖延”战术没能起作用

  案件发生后的半年间,正赶上《刑法》九的修订。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援助律师便寻找对策。“如果定猥亵儿童罪,根据《刑法》八的规定,最多判五年。因不存在‘聚众’和‘在公共场所当众’情节。”李桂梅说。

  舆情显示,该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一家社交网站的话题“六个月女婴遭强奸”,在5月21日(一审开庭日)12点的阅读量为423.3万,讨论量为7300多条,到了9月22日(二审开庭日),阅读量激增为3425万,讨论量超过6.8万条。

  “我到公诉人处复印案卷材料时,检察官说她刚接手这起案件时,在办公室骂了两天,甚至不能立即去提审被告人,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余华坤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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