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弟与丫丫在老屋前
该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
被告人仅获刑5年 女婴父亲近日准备提起申诉
昨天,“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徐云弟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作为国内性侵案件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
9月22日,福建南平市中院二审开庭后裁定,维持政和县法院,以徐浩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一审判决。对被害人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的30万元迁居费及50万元后续康复费,仍予以驳回。
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九中,已将猥亵儿童罪的“上限”,提高到有期徒刑15年。丫丫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顶格”判决只有5年。徐云弟说,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立法完善,让它成为压倒性侵儿童“轻判”的最后稻草。
初次口供谎称是“意外”
徐云弟的家,离东平镇范屯村口不远,17个月的丫丫,望去与同龄婴儿无异,但一抱就会发现轻得可怜。“她现在体重比标准值差二三斤,身高矮了约三公分。那事发生前,丫丫是全部达标的。”徐云弟满脸心痛和愧疚。
徐云弟所称的“那事”,就是今年1月27日丫丫的性侵遭遇。10个多月过去了,徐云弟仍感不堪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