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经讯问,岑某(男,28岁,北京人)对抢劫曹女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岑某供述,其工作稳定且收入不菲,但一直感觉生活比较空虚。在网上认识曹女士后认为有机可趁,便想找找“刺激”实施抢劫。岑某准备好绳子,预谋实施了抢劫。作案后岑某将手机以4000多元的价格变卖,其他物品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中。
目前,嫌疑人岑某因涉嫌抢劫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朝阳警方提示,网络交友要谨慎,交往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