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卷宗中的大问题
王书金
此前,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聂案几任代理律师多达50余次阅卷请求均未得到河北高院同意。
聂案代理律师李树亭毫不避讳地表示:“我个人认为,河北省高院不准律师阅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该案在事实和据以定罪的证据上都存在重大缺陷。”
2015年3月17,李树亭、陈光武律师进入山东省高级法院阅卷。
接下来,查阅卷宗中发现的多处问题,都证实了李树亭的猜测。
据新京报报道,陈光武律师披露,聂树斌案136页侦查卷里,确实仅有聂树斌的口供、现场证人提供的证词等,但没有精斑、DNA检验等物证,“一旦口供拿掉,就什么都没有了,连最基本的证据要求都没有达到。”
通过进一步的查证,陈光武发现,就连聂树斌本人的口供供词也是不完整的。
据新京报报道,陈光武称,聂树斌是当年的9月23日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1日开始转刑拘,聂案卷宗的第一份材料“预审询问笔录”也是出现在10月1日。
按照规定,预审前的破案阶段就应该有被告人笔录,目前这部分材料缺失。陈光武称,在后来的笔录中,聂树斌称“之前说了假话”“我检讨”“认罪”等。那么,聂树斌被抓前7天的笔录不在卷宗里,又去了哪里?他说的“假话”又是什么?为何没有记录?
李树亭也认为,依据阅卷内容,可以初步判断“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李树亭表示,目前已发现有6处聂树斌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他将申请法院对卷宗中的笔迹等疑问进行司法鉴定。
另据澎湃报道,形成于1994年8月12日的《现场笔录》及现场平面图中,出现了多处2001年后才有的“新华路”、“新华西路”等民间俗称。当年的笔录为什么会出现7年后才有的路名?
此外,《讯问笔录》的日期标注混乱,页码涂改严重。李树亭表示,一审卷宗从第27页至第54页的页码均有明显涂改。此外,石家庄市公安局作出的《起诉意见书》,有后来用钢笔增加的内容,并非一次打印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