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心意已决,将离婚事宜诉诸法院,但丈夫并不想离婚。随后,丈夫田某为报复妻子竟将妻姐强奸。近日,定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田某犯强奸罪,获刑三年。
田某,定边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农民,2015年5月2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同年5月29日被西延铁路公安处子洲站派出所民警抓获,临时羁押于子洲县看守所。同年6月1日移交至定边县公安局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逮捕。
田某的妻子小美(化名)告诉华商报记者,今年5月15日上午10时,她从法院出来后,和姐姐小云(化名)打了一辆出租车,刚到北车站时就被丈夫和他的姐夫开车拦住,丈夫将她和姐姐身上的手机和现金都拿走后,又开始打她。与丈夫撕扯中她趁机逃跑。“我跑了以后,我姐被我老公和他姐夫开车带走,后来我给我姐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