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配图
陕西眉县少女丽丽(化名)的遗体被水电站员工发现,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找到家属索要6000元打捞费。
12月11日,丽丽伯父称,水电站没有及时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
少女失踪 家人苦寻无果
12月11日上午,在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丽丽伯父张师傅说,丽丽今年17岁,12月6日早上10时左右,丽丽出门时对母亲说,要去见一位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说点心事。
据了解,事发当日中午,与丽丽事先约好的同学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赴约,丽丽在和这名朋友通话结束后,电话就关机了。
张师傅说,侄女失踪后,自己与丽丽的父母和其他亲属,四处寻找丽丽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7日上午,向眉县警方报案。
家属:付1500元将尸体捞出
张师傅说,12月9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一名员工找到丽丽就读的学校,称他们在水电站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尸体,里面有学校的饭卡,希望家长去认领。当日,丽丽家人来到位于县城南面的引渭渠魏家堡段,在水电站内看到了一具尸体,仅一条腿被一根麻绳拴起来,身体其余部分浸泡在渠水中。
“看鞋子有点像孩子的!”丽丽的母亲说。当时水电站工作人员将尸体从水中提出来后,经确认就是丽丽。张师傅说,当他们准备将丽丽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时,水电站一名姓邓工作人员拦住他们称:“要想把尸体从水里捞出来,必须给6000元的打捞费。”张师傅说,亲人不想让丽丽泡在冰冷的水中“受苦”,经过中间人的一番协商后,最终给这名工作人员支付了1500元的打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