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性非常高的常某某5日一早便从邹平乘长途客车返回河南老家。专案组马不停蹄,先后辗转济南、菏泽、商丘等地开展追捕工作。12月5日18时许,专案组终于在河南省商丘市客运汽车站将常某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到李某某的手机一部,以及李某某卖兔子肝所用的55张5元钱现金。专案组立即将其带回张店进行审讯。
几百块钱的电费纠纷 引来杀身之祸
而令专案组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常某某心里素质极好,被抓获后丝毫不慌张,且被押解回张店的四个小时车程,常某某一直车上睡觉。
“这让我们更加确信了常某某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车上呼呼大睡显然是这几天他一直没有睡好、加之心理压力大被抓后一下就释然了的表现。”刑侦十中队的民警张警官对记者说。据了解,现年51岁的常某某曾于1987年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19年有期徒刑,2006年刑满释放。
经过连夜的艰苦审讯,常某某终于在巨大的压力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11月11日早上,李某某在出租屋内向常某某索要电费,但常某某因此前李某某将其钱物烧毁且不赔偿怀恨在心,拒绝支付电费,两人因此再次发生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