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强奸杀害潜山11岁幼女的“流浪恶魔”江望兵近日一审被该院判处死刑。
2014年5月19日,潜山县梅城镇平桥村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江望兵入室强奸杀害年仅11岁的幼女张某,并抛尸粪坑内。
2014年10月1日,嫌疑人江望兵在江西省宜春市被抓获归案。江望兵,1985年5月17日出生于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二里河村。
经过审讯,嫌疑人江望兵交代的7宗案件,查实6起,其中命案3起,因强奸导致重伤害案2起,轻伤1起。
2015年2月4日,潜山县公安局顺利将该案移交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江望兵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侮辱尸体罪,合并执行死刑,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