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疑点重重 警方寻凶一波三折
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谢清华说,在勘察现场的时候,我们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他说他的车压轧到个东西,在什么位置什么位置,我们一听,跟我们勘察的位置相吻合。
报警人称,他驾驶一小型货车,在单虞路七里庄路段轧了一辆倒在地上的电动自行车,因为害怕,他当时没有停车便离开了现场,事后经过思想斗争,他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随后警方立刻控制了报警人王某,并扣留了货车。
经调查,警方也确认小货车正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但是车主驾车离开时,伤者还留在 现场。那么,受害人为什么会出现在三公里之外,最终失去生命的呢?为了查明真相,警方对肇事车辆遗留在事故现场的碎片也进行了仔细分析比对。
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谢清华说:"我们在现场搜集了一些散落物碎片,后来经分析,这是三辆车的碎片。从这一点就可以断定,在这个地方,至少有三辆车在这里发生碰撞。"
警方认定,事故中共有三辆肇事车。因为据那位自首的肇事车主供述,他经过此路段时,电动车已经横躺在地上,说明在这之前,受害人已经被撞倒,而他离开的时候,受害人还在现场,说明受害人是被第三辆肇事车带走,并遗留到了第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