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2012年2月将少女带到自己的厨房接吻,又带上床,因此犯下猥亵儿童罪。从2012年3月开始,被告与少女发生关系。
少女在2014年3月21日晚上向家人透露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她到医院接受检查时,告诉医生她是与一名「 男子」发生性行为,直至警方调查,她才知道被告原来是女的。
祖尼卡知道东窗事发以后,先到少女家道歉,并恳求家人不要报警;但又认为不妥,因此骗妹妹说自己被追债,两人一起乘坐巴士逃到马来西亚,直到她向妹妹坦承实情,在妹妹的劝告下才回国自首,于机场被逮捕,恐怕要蹲8年苦牢。两个老婆在案发后,才知道「老公」是女人,但她们都对「老公」不离不弃,还出庭支持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