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责令退赔诈骗所得赃款
另查明,2012年4月23日,王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案发后,顾某领回被警方扣押的4600元赃款。
榆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构成诈骗罪。榆阳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并责令王某、纪某退赔诈骗所得赃款2859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