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陈某的罪过,家属积极赔偿小梦,一次性支付了300万元赔款。
由于陈某患有精神疾病,公安机关还对其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陈某确实患有癔症,但犯罪时没有精神疾病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陈某伙同他人,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重伤二级,且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通过同案犯的供述等,可以证明陈某经预谋后,雇人对被害人进行伤害,并在凶手泼硫酸后仍支付酬金,说明陈某主观上对被害人实施伤害的手段、所造成的后果持放任态度,因此对其辩解不予采信。
鉴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