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许某华的老乡许某勇声称认识丁某,主动向两人提出要去找丁某“谈判”。许某勇带路在某桥头处找到丁某等人,心存芥蒂的双方言语不和,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正当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丁某突然从车里拿出砍刀,许某华首当其冲被砍了一刀,王某宇见势也持刀上前追砍许某华等人。
经鉴定,许某华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今年8月25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丁某、王某宇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丁某不服,提出上诉。根据调查结果,市中院驳回了丁某的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