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狗而产生矛盾的两拨人,在事情尚未解决时却又狭路相逢。
2014年5月,丁某因朋友的小狗被踩而与他人发生争吵。次日凌晨,双方相遇并再次发生冲突,丁某伙同王某宇等人持刀伤人后逃离现场。近日,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2014年5月8日凌晨,许某华与杨某等人在神湾镇某市场吃消夜。其间,杨某不小心踩到一只小狗,与狗主王某山发生了争吵。事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于是心有不满的王某山叫来帮手丁某等人,正准备好好教训一下二人,但巡警的突然出现让众人四散逃跑。在离开前,愤愤不平的丁某扬言要进行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