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债登与上清所的合计数据,从持有种类上看,境外机构投资者主要持有利率债;其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国债比重达38.4%,政策性银行债比重达40.7%(国开债、农发债、口行债分别为17.7%、11.7%、11.4%),央行票据6.9%,中期票据、企业债比重仅分别为7.5%、2.7%。从债券种类持有量比该债券存量来看,境外投资者持有国债占中债登国债托管总量的2.67%,政策性金融债占比为2.35%,其中国开债、口行债、农发债分占比为1.65%,3.98%和3.03%。
相比于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债券分类存量来看,境外投资者对利率债的偏好较为明显,信用债持有量较少。这也与境外投资者在跨境投资方面风险控制较为严格有关,尤其是早期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境外投资者,由于机构类型或业务类型的限制风险偏好都极低,评级授信均较为严格,加之境内信用评级的国际认可度不高,一些机构只能投资主权评级产品。
但是根据统计来看,随着境外投资者构成的多元化,近1年来境外投资者对于企业债配置的力度有所加大,而其他各类债券持有比例较为平稳。
2、三类机构(境外央行/人民币清算行/人民币业务参加银行)进入银行间市场历程。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三类境外机构运用人民币头寸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三类机构具体指:(1)外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境外央行);(2)我国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清算行);(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参加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