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披露了重庆市警方破获一起女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的消息。
据警方掌握的情况,重庆目前约有近百家此类公司,招募为数不详的女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
涉案的女大学生多供职于各类伴游、商务咨询公司、商务俱乐部,实质从事着三陪、卖淫活动。该案牵涉当地数所院校,一些从事色情服务的女大学生月收入超过2万元。诚然。大学生卖淫,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只是让人堪忧的是,一者,加入这一行列的大学生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二者,有关部门似乎对此苦无对策或者干脆不作为。
从报道看,女大学生混迹于色情场所,其价格确实比其他女性高出许多,或许这正是月收入达2万元的玄机。 但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女大学生在色情场所吃香且价格畸高,是一种让人感到苦涩不堪的“知识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