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犹豫时,李某又收到了吴某的短信:“下手!”当时,李某驾车距离尹某及其女儿骑乘的电动车只有10余米远,她大脑一热,加大油门撞了上去,把电动车撞倒,直至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李某才下车逃跑。
按照预定计划,李某躲在路边草丛中,给租车公司打了“报警”电话,随后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沿着河坝逃回住处。
事发当夜,李某收到吴某发来的短信,同样是两个字:“成功!”案发后,虽然二人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罪行,但最终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