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1603年—1868年),纹身艺术成为浮世文化的一部分。当时在社会上,妓女就用纹身让自己显得更有魅力。“工人”(laborers)、“火人”(fireman)则多用身体纹身(bodytattoos)。从1720年开始,纹身正式作为对罪犯的惩罚,取代以前的刑罚——割除人的鼻子或者耳朵等。纹在罪犯身上的图案主要有两种:手臂上的环状纹身图案,或者是刻在额头上的文字。这种处罚方式持续了150年,直到1870年由明治政府废除。
在这150年间,这种处罚方式使社会上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即有纹身的社会遗弃者。他们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无所适从。其中许多人是武士阶层废除以后一无所长的武士们。他们除了拉帮结伙成为不法之徒以外别无选择。这可能使日本民众对纹身产生了恐惧心理,这种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
所谓的“绿林艺术家”就将这些英雄好汉的形象纹在人体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中的一些有纹身技艺的人就成为专门的纹身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