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被试者都声称她们都有不容忽视的强烈的性需要。因为这种想法有悖文化上对妇女的期望,她们都会感到很纠结。而且,她们都曾因为强烈的性欲感到痛苦。而且,在她们的成长过程中,她们意识到了自己与闺蜜们的不同。有57%的被试说她们都经过了痛苦地内心斗争才接受了自己。
所有的人都曾认为自己是“荡妇”“花痴”“性瘾者”,实际上,很多人都被朋友或爱人冠以这样的称号。尽管被试们自己也承认这些称号多少不算冤枉,但总归会觉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幸好,几乎所有的被试女性最后都接受了性欲强烈的自己,其中有16%的人是在十几岁到二十多岁接受的。
这些女性,要么家长对性比较开明,对他们性欲强烈的女儿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大不了,要么就是她们的朋友认为这没什么问题。但其余的人就没这么幸运了,她们往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认可自己,通常还离了一次甚至几次婚。几乎所有的被试女性都经历过艳遇,有些还曾同时有几个性伴侣。所有被试中,有10位已婚,还有5人有长期、稳定的“令人满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