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前述两种情形外,在日籍慰安妇中,也一部分女性是因犯了所谓“过失罪”,而被惩罚去充当慰安妇 。一位名叫武滕绢代的女子,因为没有能完成监视中国情报人员的任务,而被送上军需船;另一位名叫池田幸子的护士,则是因为在医院反抗一名伤愈日军军官的强奸行为,而被认为不适合做护士工作,被迫转行当了慰安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