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史料记载,在日本的历史上,“卖春”制度最初确立于公元8世纪的奈良时代。当时皇宫中特设“采女部”,从各地募集美女。“采女”名为司内职,实则是一种官妓,如有外国使节来朝,则叫她们侍寝。
此外,还有一种“巫女”。“巫女”本来是演“神乐”、司祭事的女子,后来变成了妓女,因为日本古代的神社多设于交通和兵营的中心地带,“巫女”住在神社周围,和众多的过客、士兵、游民交往,就由“神妻”堕为“巫娼”了。
到了平安时代,出现一种叫“白拍子”的卖笑妇。“白拍子”原来是以歌舞为主、卖春为辅的妓女,和日本现代的艺妓颇为相似。和“白拍子”同时出现的是“傀儡子”,她们流浪各地,一面舞木偶、玩把戏,一面卖春,主要以平民百姓为卖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