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按登记情况查封合规
昨天,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吴先生的申请。
据了解,将车牌指标卖给吴先生的安女士,与母亲因家中一套房产的房款问题打起了官司,安母要求安女士给付79万余元的售房款,并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联系不到安女士的情况下,调查发现其名下登记着一辆帕萨特轿车,于是对这辆车进行了查封。
法院认为,目前该辆帕萨特登记为安女士所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该车进行查封符合法律规定。吴先生虽然主张对该车享有所有权,但并未经过登记,因此对吴先生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裁定驳回。
法官:解除查封需先确权
二手车市场常见“京牌”交易,中介公司如遇纠纷多玩“失联”
“指标交易明显违反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也破坏了摇号制度的公平”,据海淀法院执行局法官杨海超介绍,“京牌”由一种与人身财产权利紧密联系的 资格变成交易对象,今年前9个月中,海淀法院执行局已经遇到5起与吴先生相似的案件,由于京牌指标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此类交易对买卖双方都蕴含着巨大风 险。
“法院查封一些被执行人名下的汽车后,会有案外人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车辆并非被执行人所有”,杨海超介绍,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案外人几乎都是从被执行人处购买购车指标,他们屡屡摇号不中,要么是没有摇号资格,其中出价最高的,花了6万元购买一个“京牌”。
海淀法院根据这些买指标者提出的异议主张,总结出目前“京牌”的主要交易形式:一是将车辆和指标一起买下,直接使用原车;二是单买指标,即只购买指标用于购买新车,以指标所有者名义办理机动车登记;此外还有出租“京牌”等其他交易形式。
“无论是哪种形式,指标交易的核心内容是,虽然交易所涉车辆仍然登记在卖标者名下,但已有价转由买标者使用”,杨海超说,这种交易导致车辆实际所有者与登记者不统一。
杨海超说,此类案件要通过民事的确权诉讼来解决,以吴先生案件为例,要起诉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即安女士的母亲,然后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确权,就 是登记在涉案牌照下的车辆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法院执行局会依据该判决确认的权利,再来决定对这辆车是进行继续查封,还是解除查封。
昨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多家网上二手车交易平台,询问是否可以解决买车指标,均被告知无法解决。但有从事汽车销售人士透露,二手车市场有买卖“京牌”的,大部分是个人行为。
海淀法院承办此类案件的法官也证实,帮吴先生购买“京牌”的中介公司,在部分二手车市场很常见,但发生纠纷后此类公司往往就会“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