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6月15日,和小江一起玩耍的,还有另外两名孩子小杨和小余。
蒋婆婆表示,自己是被三个小孩当中的一个撞倒的,但不敢确定究竟是哪个。
为解决问题,三家人曾和蒋婆婆一家,多次前往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司法所将几方召集到一起商讨解决方案。“调解,对与错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化解矛盾,让事态得到平息。”江先生回忆。
在司法所接受调解时,三个孩子的家长,曾和蒋婆婆一家达成一致意见,每家赔偿蒋婆婆2500元。
这也是江先生内心深处再一次确认,事情又该结束了。不过,蒋婆婆一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江先生必须负责收齐另外两位两家的5000元赔偿,这让江先生难以接受,双方由此谈崩。
走出司法所后,江先生仍支付了1100元,“对方聚集了不少亲戚在司法所门口,不给钱不让走,打的出租车也被对方拦了下来。无奈之下,我只得把身上全部的钱都掏了出来。同时再次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