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可以收费,但是价格不宜太高
物业公司收包裹费的做法在法律上可行吗?对此,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曹义怀做出了解释。
首先是物业公司能不能收费?
答案是肯定的,曹义怀指出,如果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物业公司有替业主代收包裹的内容,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义务来对业主所收到的快递包裹进行保管。而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该项内容,则应该免费替业主提供该项服务。
而如果属于双方没有约定的服务内容,物业公司提供的代收业务就是针对不同个体的单项服务,这种收费是允许的,也是市场行为,业主可以选择需要或不需要。
至于收费标准过高是否合理这个问题。
曹律师指出,这也是由市场决定的,不过如果物业公司因为收费过高,对业主收取包裹带来了困扰,那么物业公司在业主心中的形象就会被影响,继而可能影响到后续的服务,因此物业公司也得从服务业主的角度去思考,把这没有走完的最后一分钟路程走好。
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显然不是个例,收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该怎么收,如何收,这个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部分物业甚至还借此狮子大开口的也不是没有。靠规定也是难以落实到方方面面,碰到这样的情况,也只有业主和物业自己协商,抑或就是换种收单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