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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真的要被央妈扼杀了吗?

2015-08-11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7月31日,央行推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特别是剁手党们,嚷嚷着以后再也不能痛快地购物了,更有人直接指出央行的新规就是为了维护银行的垄断地位,扼杀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物。事实真相真的是这样吗?

  而且意见稿还规定,这种情况下完成的支付,支付机构必须无条件全额承担风险损失赔付责任。这样一来,风险就完全转移到了支付机构这一方。今后“你敢付、我敢赔”将不再只是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吸引用户的手段,而将成为全行业必须遵循的行规。

  如果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置的信息验证方式过于简单,风控不严,导致你的账户被盗,资金受损,今后只要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自身原因导致的,它就得赔给你。这既是对用户最大限度的保护,也是倒逼支付机构提高风控水平。

  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单日5000元的限制。如果你只设有密码,而没有安装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的话,支付起来就会比较麻烦了。因为电子签名目前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并未普及,而数字证书主要应用在电脑端,手机移动支付基本还没有应用到。所以这条规定实际上宣告了绝大部分第三方支付的手机支付单日限额都只能在5000元以内。

  比如说,你打算在网上购买一张6000元的机票,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付款时,即使账户里有足够余额,也只能从账户划走5000元,剩下的1000元必须跳转到网银的途径支付。也就是说,今后使用支付宝付款时,并不是超过5000元都无法支付了,而是需要你到支付宝关联的网银账户进行支付,只要你的关联借记卡内有足够的余额,或者关联的信用卡内有足够的透支额度,都不会影响你网购。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10万元和20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支付账户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类支付账户,可以支付、转账、理财等;另一类是消费类支付账户,只能用于消费支付,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属于综合类支付账户。所以这类综合账户的年度支付限额是20万元,而其他仅具有支付功能的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年度支付限额是10万元。

  如果你选择的付款方式是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宝只是一个支付通道的话,是完全不受限制的。另外这里所指的支付限额仅指对他人账户进行转账和支付,而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的转账。

  看来对于央行扼杀支付宝这一说法我们的确有很多误解,即使央行有扼杀支付宝,维护自己垄断地位的嫌疑,但是它也的确从用户的角度进行考虑了的。毕竟支付宝的风控的确做得不是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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