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严厉规范第三方支付
根据上述意见稿,个人客户可以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其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但条件是支付机构必须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或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但通过5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
而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看来免费转账的时代确实要结束了啊!
此外,备受关注的是,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比如仅仅采用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以及手势识别等方式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