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醉驾入刑”实施已四年多,醉驾案件依然层出不穷,这起致六人死亡的案件,无疑是极致一例,而死刑同样是一种极致判决。对量刑是轻是重,相信观点依然会有不一。不过,《尚书》中有一段话值得我们去思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
意思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刑罚的轻重程度不同。平心而论,每个人都会为这起案件当事人痛心,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今天的结果,但正是基于当前并不乐观的交通安全环境,对醉驾违法者给予严厉处罚,以儆效尤,仍然有必要。
同样,对死刑之于醉驾的震慑,我们也不能过分高估。正如现代刑法的鼻祖贝卡利亚所言:对犯罪的约束并不在刑罚的残酷性,而在刑罚的不可避免。醉驾获死刑,四五年前即已有之,铤而走险者依然不断,本身就说明个案的警示效应并不可靠。可靠的是织密法律之网,让醉驾一旦试法,就难逃处罚。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遏制醉驾的法网并非疏而不漏。一来,囿于警力、技术等因素,我们还不能做到全天候、全时空监控醉驾,导致侥幸心理泛滥;二来,受到人情、权力等因素干扰,一些酒驾醉驾者即使被抓,也可以顺利过关;再则,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虽然有法可依,但醉驾案件,对当事人多数惩处较轻,八成左右是处以缓刑。无论是“疏而有漏”还是“法外开恩”,显然都不利于促使驾驶人时刻谨记法律的红线。
可见,要根本遏制醉驾,比起严刑重典,日常执法更加关键。一方面要加强技术手段,增大醉驾者暴露的风险,另一方面,建立制度保障,杜绝人情案、权力案,此外,还要依法给予醉驾者应有的处罚。只有醉驾必被查成为现实,醉驾的红线才能成为驾驶人不敢碰的高压线。
这个故事无疑是让人痛心的,而事到如今,悲剧已经发生,无法更改。只希望今后这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