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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朝鲜坑了的辽宁首富血本无归

2015-07-28 来源:转载 编辑:泗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六年前,辽宁最大民营企业的老板周福仁满怀憧憬的来到朝鲜,通过拿下一个储量17亿吨的铁矿项目,投资2.4亿元,勾勒出每年可达15亿元的利润宏图。这是截至目前,中国企业对朝鲜投

  交锋

  2011年4月,瓮津铁矿项目终于开始投入生产。西洋集团将150名技术工人派往朝鲜,与这150名中国工人一起工作的还有500名朝鲜员工。在手把手教会朝鲜人员采矿技术后,这一项目在3个月产出了3万多吨质量不错的铁精粉。

  眼看投资要有回报了,没想到2011年6月一次突发事件,竟让周福仁彻底梦碎。

  2011年6月,一位姓郑的朝鲜科长因为工作不力被周福仁开除了,这本是一次在周眼里看来极为正常的人员辞退,殊不知却成了双方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7月,“徐副总理”专程从平壤开车来到工厂,警告周福仁不要随便开除朝鲜工人。对于这一举动,周福仁认为对方是过多插手自己企业内部事务,属于无理取闹,跟对方吵了起来。

  作为一个在中国草根商业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企业家,周福仁却在朝鲜显得太不懂“政治”。这或许是他犯下的第三个错误。

  事态就此急转直下。2011年9月5日,西洋集团突然接到朝方发来的一份文件,文件涉及16个修改合同的意见。譬如资源费收取铁粉销售价格的4%~10%、土地租赁费每年每平方米1欧元、收取工业用海水费用每立方米0.14欧元,而原合同中规定没有资源费和土地租赁费,因为朝方以矿山资源和土地出资折1200万欧元,其中包括了资源费和土地租赁费,修改后相当于重复收费,并且原合同规定中,海水也是不收费的。又譬如电费每度电按0.5欧元收取,而原合同中明确规定每度电0.33元人民币。最严重的修改,是生产的铁精粉为“试生产”产品,不准销售,并且原合同只征收利润10%作为所得税,要改为再征收销售额的25%作为资源税,等等。并且,修改意见再三强调朝方是法人,企业是朝方说了算,而原合同规定中方管理。

  ——照这种改法,西洋集团在朝鲜不但赚不到钱,还会倒贴进去!“这不是要撵咱们走吗?”周福仁猛然意识到,朝方可能要单方面毁约了。

  2011年9月6日,周福仁与朝方进行谈判,但最终不欢而散。他试图通过停产向朝方施压,对方仍然不为所动。

  如果说之前周福仁还有资本以终止投资为挟,现在,他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当时朝方已经把我们的技术学得差不多了,你要是威胁停产他们也不怕,毕竟他们可以独立开工。”

  2011年10月18日,在中国驻朝鲜大使馆秘书和朝鲜合营投资委员会处长的组织和参与下,西洋和岭峰双方在平壤再次举行了一次谈判。谈判持续长达12个小时,直到晚上9点多钟,仍未取得任何进展。而朝方更在会谈后称,双方合作终止,要求西洋集团退出。

  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西洋集团内部人士对记者感叹,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阴谋,“朝方为了拉西洋去朝鲜投资,采用欺骗加许愿的手段,就是想学到技术之后把我们一脚踢开”。

  阴谋?

  “我们离开朝鲜,不是暂时性撤退,而是活生生被撵出来的!”

  事已至此,西洋集团也不想干了。周福仁要求朝方赔偿其在朝鲜的投资加利息共4500万欧元。但朝方提出只按本金3000万美元购买股份,不计利息。周福仁表示不能接受,再次愤而回国。

  双方冲突正式爆发。事态愈演愈烈。2012年2月7日,朝方单方面终止双方合同,并下发了朝鲜投资委员会第58号文件,取消洋峰合营会社企业创立证书;继而2月29日,朝方强行对中方在工地留守人员断水、断电、断通讯。最终演变成3月2日,朝方对中方工人的驱逐。

  被逼回国的西洋集团不断催促朝方再次会谈,但是均遭到拒绝。

  面对记者,周福仁描述了早在2007年10月,项目刚刚进入实施阶段遇到的困难——当地没有粮食,西洋集团需要从中国运粮食前往朝鲜,当地没有通电,不得不依靠柴油发电机进行发电。而更为艰难的则是将生产设备从中国运到朝鲜境内后,要通过朝鲜的铁路运到项目现场,全程长约400公里。“朝鲜的铁路年久失修,火车时速只有10公里左右,开快了就容易‘掉道儿’。”在如此条件下,西洋集团跨越国界的设备运输最终花费了三个月时间才到达目的地。而且设备到达现场后,当地居然没有吊车进行吊装,周福仁又不得不前往吊车集中地平壤雇车。

  “不是拿钱就可以雇的。”周福仁说,“你拿钱去了,领导干部说吊车有,但出不去,车没有轮胎,又得给他们买一套新轮胎,换上。”

  周福仁说,他此后才想明白,“他们这套做法的目的就是,万一活儿干不了,东西你也给我换上了,先赚你一笔。”

  ——从头至尾都是阴谋吗?未必。周福仁和西洋集团当初一系列“妥协”也授人以柄。现在按照朝方说法,西洋集团无法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诸多正规文件,双方签署的合营合同及投资批准证书也系伪造。西洋集团很难自证。

  周福仁也曾寄望通过在朝鲜有特殊关系的中国人来协调此事,但得到的答复是,朝方要30万美元,然后再研究此事。

  他开始绝望起来,终于答应了朝方的条件,但要求对方必须在20天内支付3124万美元的转让金。其中3000万美元为西洋集团投资金,而124万美元则为中方所使用柴油发动机生产铁粉时的电费,同时周福仁还要求,赔偿金要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所显示汇率折换成人民币赔偿给西洋集团。而朝方也要求西洋集团出示保证函,以证明在收到钱后和朝方一刀两断。

  直到2012年7月13日,几个月过去了,周福仁仍未收到这笔严重缩水的转让金。不仅如此,第二天,还有一个在朝鲜的中国企业家告诉周福仁,他的工厂已经被朝方重新启动生产,铁粉已被卖掉。

  这个已经55岁的民营企业家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只能求助于媒体。

  记者问,难道不能通过贸易仲裁解决吗?周福仁疲惫地说,中方人员在没有合作方人员的陪同下不能去朝鲜国际仲裁贸易委员会——显然对方不会主动把周福仁带去;另外,朝鲜到目前为止没有参加任何世界公认的贸易组织,一旦发生贸易纠纷,不仅在朝鲜无处投诉,在国际上也无从下手。

  壮志未酬身先死。截至记者发稿,周福仁仍没收到朝方付款。而因为在朝鲜的巨额投资占用了西洋集团现金流,现在西洋集团运营困难,旗下企业有的甚至已经限产或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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