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出售手机号码是否违法?
在私营经销商和职业“养号人”看来,手机靓号资源稀少,有人买、有人卖,这就是市场行为。但实际上,早在2002年,原信息产业部就已发出文件,要求各电信运营商取消“选号费”。
2003年开始施行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号码使用权后,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
然而,由于国家没有法规对销售商进行约束,也没有要求限制个人或单位买卖手机号码的数量,使得监管出现空隙。销售商可以倒卖稀缺号码资源牟利,市场上“靓号”越炒越高。
“靓号”的烦恼
被人“看”上了一天收到上百条求购短信
“靓号”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满足了部分追捧者的需求,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麻烦。周明贤尾号为5个1的手机号码被养号人“看”上了,他一天最多能收到上百条求购短信。有的号贩子甚至不分昼夜打电话,为的就是让他不堪骚扰卖掉电话号码。
市民马良还曾遇到过一号“嫁二夫”的事情。去年,他从一个“号贩子”手里花3万元购买了一个四连号,结果用了没多久就被突然停用。马良去营业厅查询发现,由于该号有保底消费以及使用期限限制,所以不能过户,“号贩子”又补了一张卡,把同一手机号码卖给了别人。马良没有留下任何有效法律证明,3万元打了水漂。
对此,某通讯营业厅负责人提醒,用户在购买靓号时一定要去营业厅问清楚,有没有预存话费和保底消费以及使用期限限制。若是号码已经被登记注册过,用户即使购买了手机号也要重新到营业厅过户,重新预存话费。该负责人呼吁理性消费“靓号”,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文中部分采访对象为化名)